20150204_alibaba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2月4日上午消息,律师事务所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刚刚针对阿里巴巴发起了一项集体诉讼,指控该公司没有披露在IPO之前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的会面。

但律师表示,打赢这场官司的概率极低,因为阿里巴巴的风险披露表述使得美国法院很难对其做出不利裁决。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尚未作出回应。

Pomerantz Law Firm等律所随后也宣布对阿里发起集体诉讼。

国家工商总局今年1月28日发布白皮书,指责阿里巴巴存在主体准入把关不严、对商品信息审查不力、销售行为管理混乱、信用评价存有缺陷、内部工作人员管控不严等5大突出问题。

这份白皮书还表示,为了不影响阿里巴巴去年9月的IPO(首次公开招股),国家工商总局推迟了最终结果的发布时间。证券法专家很少看到这种监管沟通方式。“这基本上承认了推迟报告发布是为了避免影响IPO(首次公开招股)……监管者发布这样的声明是极其罕见的。”美国律师事务所Pierce Atwood LLP合伙人、证券法律师杰克·斯蒂勒(Jack Steele)说。

“此事令人生疑。”律师事务所Milberg LLPl律师安德烈·拉多(Andrei Rado)提到该报告的发布时机时说。

国家工商总局已经从官方网站上撤下了这份白皮书,但并没有披露原因,甚至否认这是一份白皮书。但阿里巴巴股价在白皮书发布当天已经下跌4%,第二天发布令人失望的财报后再跌近9%。

证券法要求上市企业必须披露实质性信息。“要判断投资者是否关心某件事情,方法之一就是看该信息披露后股价是否下跌。这一指标就可以说明某件事情对投资者是否重要,是否是实质性信息。”拉多说。

但问题在于:阿里巴巴的IPO团队究竟知道什么?何时知道的?律师事务所Pierce Atwood LLP合伙人斯蒂勒说:“想胜诉就要证明对方早知道会发布报告。”

阿里巴巴执行副董事长蔡崇信否认知道此事,他在1月29日的声明中说:“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在网站上发布后,我们才第一次看到这份白皮书。我希望明确一点,阿里巴巴从未要求国家工商总局推迟发布任何报告。”阿里巴巴发言人也表示,除了现有声明外,该公司不会额外发表其他评论。

一名接近阿里巴巴的律师称,有关阿里巴巴是否应当在风险因素中明确提及与国家工商总局的沟通,目前还存在疑问。但他指出,“律师和高管在决定披露哪些风险因素时存在很大的发挥空间。”

斯蒂勒也指出,阿里巴巴在IPO之前披露的风险非常全面,提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在白皮书中谈及的一些问题,包括腐败问题,甚至还表示阿里巴巴曾经被美国贸易代表列入假货“恶名市场”。考虑到该公司对这些问题非常开放,“我不认为他们会因为担心股价受到影响而隐瞒此事。”拉多也指出,要给出反证并非易事。

另外,阿里巴巴的VIE(可变利益实体)结构也可能给股东维权构成障碍。阿里巴巴在IPO的风险因素中写道:“由于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的,我们几乎所有业务都在中国运营,而且我们多数的股东和所有的高管都不住在美国,所以你们在保护自己的利益时可能遭遇困难,你们通过美国联邦法院保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

“这些风险因素不是开玩笑。”律师事务所Pillsbury Winthrop Shaw Pittman LLP中国业务负责人汤姆·舒斯密斯(Tom Shoesmith)说。虽然多数证券集体诉讼都会和解,但如果该案果真闹上法庭,原告将会面临很大障碍,因为采用VIE结构的资产都在中国,而外国法院对这些资产没有执法权。“你或许能打赢官司,但除非你能在美国找到可执行的资产,否则只能自认倒霉。”他总结说。

(来自新浪科技)

更新日期: 2015-02-04 21:27:24
文章标签:
文章链接: 华尔街日报:针对阿里巴巴的集体诉讼胜算不大  [复制链接]
站方声明: 除特别标注, 本站所有文章均为原创, 互联分享, 尊重版权, 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