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去库存措施“千呼万唤始出来”,中国决定降低首付,促进居民部门加杠杆。

央行2日发文称,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目前,仅有四个一线城市,即北上广深,及旅游城市三亚仍执行限购措施。

“房地产政策的主要逻辑是以地产救经济,地产行业依然作为经济政策博弈的工具,”中泰证券点评称。

民生证券固收分析师李奇霖点评称,首付下调将水引入实体经济,强化金融机构对实体的信用派生:

首先,购房本身是信用创造的过程,降低首付,促进更大力度的居民部门杠杆;其次,房价涨可以发挥金融加速器功能,同样促进信用派生;最后,房地产去库存,配合上下游产业链扩张,也是信用创造加速的过程。债市去杠杆+促进信用派生,将流动性注入实体。

不过,中泰指出,在救市政策上,目前遭遇的最大问题是:政策对于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提振具有很高的弹性,但对于投资占比较大的三四线城市则弹性较小。结果是,市场价格水平向上,而投资数据表现不佳,销售和投资的剪刀差有拉大的趋势。

早前已有关于地产去库存措施即将出台的报道。例如,《中国经营报》12月底报道称,房地产市场系列去库存执行手段正在逐步接近“落地”,包括多个中央主管部门,正在相关细化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有关手段。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落幕,这些落实手段或将很快出台。

当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化解房地产库存”,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中国央行在去年9月30日曾对房贷做出调整,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同时,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根据不同城市情况,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未来首付比例有没有进一步下调的空间?中信建投证券指出,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美国可以提供5%-20%左右的首付比例,但是一般认为20%是一个比较合适的首付比例,如果申请20%以下首付比例需要连带购买按揭保险,购房者需要面临额外的支出和更多的利息。虽然存在部分零首付以及低于3.5%的首付比例,但是都是针对个别信用记录良好的购房者,实际受益范围不广。

以下是央行今日的公告全文: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二、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以及本机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四、加强住房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强化对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区域集中度、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估;督促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房地产形势变化及地方政府调控要求,及时对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自律调整,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金融业务稳健运行和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

(文章来自华尔街见闻)

更新日期: 2016-02-02 19: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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