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8日表示,证监会就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一个月,到5月8日为止。

证监会计划修改不适应目前产业发展的行业风险指标办法,改变券商净资本计算的方式,精简对券商的杠杆要求。

主要内容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提升资本质量和风险计量的针对性。将净资本区分为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将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统一纳入风险资本准备计算,不再重复扣减净资本。将按业务类型计算整体风险资本准备调整为按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类型分别计算。调整后的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更符合证券公司开展综合经营的风险控制的现实需要,但其计算范围及标准已发生较大变化,指标值不具有历史可比性。

二是完善杠杆率指标,提高风险覆盖的完备性。将原有净资产比负债、净资本比负债两个杠杆控制指标,优化为一个资本杠杆率指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并设定不低于8%的监管要求。

三是优化流动性监控指标,强化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两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由行业自律规则上升到我会部门规章层面。

四是完善单一业务风控指标,提升指标的针对性。调整权益类证券计算口径、将衍生品区分权益类和非权益类衍生品,合并融资类业务计算口径等。

五是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提升风险控制的有效性。明确了我会可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行业风险和市场状况,对相关指标的具体计算比例进行动态调整的原则性要求。

六是强化全面风险管理要求,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要求证券公司从制度建设、组织架构、人员配备、系统建设、指标体系、应对机制等六个方面,加强全面风险管理。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将净资产比负债指标由不得低于20%调整至10%,净资本比净资产指标由不得低于40%调整至20%。

此次《办法》及配套规则的修订,通过风险覆盖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率四个核心指标,构建更加合理有效的风控指标体系,进一步促进证券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华泰证券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罗毅认为,券商风险控制指标比原有下降一半,将进一步提高行业理论杠杆空间。但考虑到新的风险计提标准和当前市场对加杠杆的需求水平,预计行业杠杆水平未来是稳步释放的过程。

他还表示,新的风险计提规则从更全面、更系统角度设定风险计提,利于防范系统风险带来的较大冲击,对于券商当前风险计提有重大调整,对证券公司风险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

(文章来自华尔街见闻)

更新日期: 2016-04-08 20: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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