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类公司债仍未放松,继续收紧。

2017年2月16日,A股上市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601992.SH,简称“金隅股份”)公告称,于2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公司债券。

公告显示,该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对此,有媒体报道称,此为时隔3个月,证监会再次放行房企公司债。

事实究竟如何?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房地产类公司债实际上仍未放行。

金隅股份40亿元小公募非房企类公司债

“我们专门问了交易所,金隅股份(发行公司债)算是建材类公司,不是房地产类企业发行公司债”,沪上某券商固收人士表示。

在交易所市场发行公司债融资,须遵循2016年10月发布《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其中规定:房地产业分类监管适用于申报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企业的认定标准参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的相关指引执行。

金隅股份曾于2016年发行50亿元小公募、50亿元私募类公司债券,按其此前分类,金隅股份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经营范围包括“制造建筑材料、家具、建筑五金;木材加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销售自产产品”。即金隅股份并非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目前,纯地产类公司债还是没有放行,只有公司自己带地产业务但地产业务非主营业务的才能发行发行公司债。”前述固收人士表示。

地产类公司债只见受理,谨慎放行

只见受理、反馈,不见发行,是最近三个月房地产类公司债的现状。

2月14日,上交所在给青岛海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24亿元小公募的反馈中,继续要求房企进一步披露是否属于分类监管认定的房地产企业,是否存在不得发行公司债的相关情形,是否属于“关注类”等。

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监管层仍在受理房地产公司债申请,但迄今仍未有住宅类地产公司债放行。

从房企公司债反馈意见看,交易所目前仍在受理房企公司债发债申请,但自2016年11月以来,除四大AMC之一的华融资产旗下华融置业获批发行小公募债券外,多家房企公司债发行显示为“中止”或“终止”,其余房企申请发债显示为“受理”或“已反馈”但未见放行。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禁止投向16城市

除了公司债,近期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也被禁止投向住宅类地产项目。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研究制定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该文件规定,投资于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热点城市普通住宅地产项目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暂不予备案。

具体来说,房价上涨过快热点城市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合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天津、福州、武汉、郑州、济南、成都等16个,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适时调整范围。

上述条款目前只涉及普通住房房地产项目融资,投资于商业地产项目,保障房等并不受影响。

根据《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文件,禁投房地产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包括五类:一是委托贷款;二是嵌套投资信托计划及其他金融%E

更新日期: 2017-02-17 22: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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