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是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提出的重大战略。从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第一次提出“振兴东北”,到2016年再次提出“全面振兴东北”,东北处在极其艰难的历史性“爬坡”过程中。东北振兴,从经济发展角度研究,事关全国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大局,从人本主义角度研究,事关1亿东北人乃至相关更多人的福祉。全国民众、海外炎黄子孙以及国际人士对中国东北的发展及其战略寄予厚望。

一、东北战略问题的症结

自2003年10月中央实施“东北振兴战略”以来,恰值全球经济处于“大稳定”时期,国内经济也处于上升期,再加上加大对东北的投资,使得东北的经济社会经历了一段快速的发展阶段,但深层的内在矛盾被掩盖下来。到2014年,在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水落石出”,问题暴露出来。

2016年2月,在全国政协“东北转型专题调研专家座谈会”上,笔者提出,这里有一点值得深思,就是一年投入46540多亿元的资金(2013年),按说不应该先落,应该挺得住。但是,辽宁、吉林、黑龙江2014年、2015年都在中国的最后5名之内。那就需要研究:那么大的投资,效果如何?不能说没有作用,没有意义,但是需要反思:这个“行政投入型”思路行不行?能不能让它继续在新的10年中惯性运作?

现在来看,在2003-2013年这一时期,虽然做了很大的努力,但采取的不少是“短平快”“先得利”的办法,“治标未治本”。有两个关没有闯,更谈不到闯过去。就是今天看到的“水落石出”的那两个石头:一个大石头是“体制”,“体制关”没有过;一个大石头是“结构”,“结构关”也没有过。与这两个石头相联系的还有“发展方式”问题。

现在,社会有些舆论把“东北经济下滑”作为深层和症结性问题,笔者认为,这只是“表层现象”而已。透过“东北经济下滑”的表层现象,探讨其深层的问题,笔者以为,是根深蒂固的 “体制病”“结构病”“发展方式病”三种“病”在作怪。

(一)体制病:“沉重的翅膀”

1. 影响东北起飞的“沉重的翅膀”

“沉重的翅膀”一词引自现代著名女作家张洁的长篇小说《沉重的翅膀》 。这是一部反映改革开放初期工业经济体制改革并获“”茅盾文学奖“作品,小说中描写的工业战线复杂斗争即有东北的某些原型。恰好在小说描写的同一年(1980年),笔者在东北调研基础上发表了《长期并存 比翼齐飞》一文。文章重点是探讨 “所有制结构”的,主张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当时只认识到非国有的城镇集体经济,未提出民营经济)“长期并存,比翼齐飞”。有意思的是,这里的“齐飞”与“翅膀”息息相关。

37年过去,笔者认识有所深化:除认识到“所有制结构”内部需增加非公有的“民营经济”外,还需增加一个与“所有制结构”同样重要的“经济调节结构”。因此,在21世纪第1个10年的今天,探讨“长期并存,比翼齐飞”,就不是一个,至少是两个:一个是“经济调节结构”方面的“长期并存, 比翼齐飞”;一个是升级版“所有制结构”方面的“长期并存, 比翼齐飞”。而恰好在这两个2.0版的“长期并存,比翼齐飞”中, 我们都看到了东北“沉重的翅膀”。

2.“经济调节结构”:市场化程度不高,行政调节“沉重的翅膀”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性中起决定性作用及政府发挥更好作用”。最关键的就是五个字–“决定性”和“更好”。笔者认为,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在“经济调节结构”方面最大的理论进展,应该说,是一个理论突破。 意味着将向政府干预性模式告别。那么,东北“经济调节结构”,究竟是“市场决定”,还是“政府主导”(或称政府干预性模式)?长期以来,东北存在的“政府主导”到底改了多少?笔者调查的结论:政府权力存在明显的跨界,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在揭示东北体制病时第一个判断就是“市场化程度不高”。这是符合东北是实际情况的。需要从“市场化”视角切入进行深入探索。

在资源配置方面,世界各国都不可能有100%的市场化,总会有政府调节的一定空间。如何从统计数据上测算上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性中起决定性作用及政府发挥更好作用”的程度,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王小鲁教授、樊纲教授等所著的《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一书,是从这5个方面来测算市场化程度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市场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 其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又有3个分项指标:“市场分配经济资源的比重”;“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缩小政府规模”。应该说,用上述5大方面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3个分项,来反映市场化程度是可以的。

我们先看辽宁省,2014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排在全国第21位,其中:“市场分配经济资源的比重”排在第13位;“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排在第25位;“缩小政府规模”排在第19位。

再看吉林省,2014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排在全国第19位,其中:“市场分配经济资源的比重”排在第12位;“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排在第16位;“缩小政府规模”排在第21位。

再看黑龙江省,2014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排在全国第15位,其中:“市场分配经济资源的比重”排在第14位;“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排在第14位;“缩小政府规模”排在第15位。另外,在“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方面表现较差,其中金融业的市场化排第26位,金融业的竞争排第27位,信贷资金分配的市场化排第25位,明显居于中国的后列。

上述数据尽管只是位次的相对数,而且在采集时也难以避免被调查单位的误报,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化指数情况,与笔者在实际调查获得的一些案例感悟,大体符合。笔者的结论是:市场化程度依然不高,政府干预性模式仍在发挥较大作用。

3.“所有制结构”:民营经济不发达,国有经济“沉重的翅膀”

先看国有经济这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具有决定性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曾专门针对国有企业明确指出:“经过多年改革,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同时,国有企业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弊端,需要进一步推进改革。” 后来他在多次会议上列举国企存在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1)国企市场主体地位未真正确立;(2)现代企业制度尚不健全;(3)国资监管体制需要完善;(4)国有资本运行效率不理想;(5)“内部人控制”;(6)国有资产流失严重;(7)前些年遗留下的企业办社会职能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等等。2014年年底,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针对片面地为国企改革唱赞歌的思维,习近平更鲜明地指出:“推进国企改革要奔着问题去。”

笔者认为,“奔着问题去”是习近平指导国企改革的“着眼点”。依据 “问题导向”思维,结合本人的实际调查,发现习近平列举的国企存在的7个问题,在东北地区不仅存在,而且其严重程度超过关内,加之还有东北特殊的问题,因而国有经济起飞的“翅膀”更加“沉重”。

2015年笔者在东北详细调查了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三省规模以上国有企业资产情况,从当时拿到的2013年有关数据来看,国有经济的比重确实过高。三省规模以上国有企业资产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资产比重的具体数据是:黑龙江64.69%、吉林54.09%和辽宁45.8%, 三省算术平均54.86%。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负责人在“2013上海国资高峰论坛”中提供的数据,2012年底,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中,国有比重只占23%, 东北三省每家都比平均数高20-40个百分点。

以上是工业领域情况比较,换一个比较指标,与更大范围的非金融领域相比,情况同样严重。据了解,2014年全国非金融国有企业总资产占非金融企业全部总资产的比重为30.2%。用上面三省的算术平均数54.86%与非金融的30.2%相比,也高出20多个百分点。

2016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公布之后,为进一步了解东北三省地方国有企业的资产情况,笔者查阅了最新的《2016中国会计年鉴》有关数据,获得更详细各方面资料,见下列各表:

以上是地方国有企业(不包括央企在当地的企业)资产总额(包括负债),除去负债以后,那么所有者权益总额是多少?见表3。

在以上所有者权益总额中也包括一部分非国有的股份,那么剔除这一部分,纯粹的国有资产(资本)是多少呢?见表4。

如此大的国有资产规模,其经营状况如何?特别是经营效果如何,这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也是近来讨论中有争议的问题。见表5到表9。

从以上5表中可以看出,2015年东三省的国有企业利润总额是-52.7亿元(其中辽宁负值最高),三个省的亏损面大体在一半左右,特别是作为经济效益重要指标的国有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为-0.3%。这就意味着东三省,近1万亿元的国有净资产(加上银行贷款等超过2.8万亿元的国有总资产)经营一年,不但没有利润,反而整体亏损。

国企的“翅膀”是如此“沉重”,那么民营经济如何?由于前面提出国有经济的 “沉重的翅膀”,经济活力和经济效益不佳,导致GDP增长缓慢,甚至出现辽宁省负增长的尴尬局面。在这种经济下滑的情况下,东北民企发展有所加快,数量上有所增加(中小企业数量确实不少),对经济发展发挥了一定的支撑性作用,因此在GDP中占有不小份额。但民营经济发展还很不充分,离浙、沪、粤还相差很远。

这里提供一下与“民营经济”相关的《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中的“非国有经济发展”指数。该指数由三个分项指数构成:(1)“非国有经济在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中所占比例”(原为非国有经济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中所占比例);(2)“非国有经济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中所占比例”;(3)“城镇非国有经济就业人数占城镇总就业人数的比重”。从该报告中得知,非国有经济发展指数的排位,广东排第2位,浙江排第3位,上海排第10位,而东三省的辽宁排第13位,吉林排第17位,黑龙江排第24位。

如果从2016中国民企500强各省区市上榜企业数量及总营收排行来看,东三省与浙、沪、粤的差距就更为明显。在全国500强中,浙江占134家,广东占50家,上海占14家,而辽宁只有7家(大连万达集团股份、辽宁亿达集团、盘锦北方沥青燃料、辽宁环嘉集团、锦联控股、同益实业集团和沈阳远大企业集团),占1.4%,7家总营业额为3498.5亿元;吉林和黑龙江各只有一家(吉林:修正药业,营业额为575.2亿元;黑龙江:东方集团,营业额为362.9亿元),远远落后于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

4. 东北的体制病不是“伪命题”而是“真命题”

从本节以上可以看出,在“经济调节结构”方面:东北地区确实市场化程度不高,行政调节存在“沉重的翅膀”;在“所有制结构”方面,东北地区民营经济确实发展不充分,国有经济比重过高且效益不佳,国有经济存在“沉重的翅膀”。

体制病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按照市场经济运行的一般原理,经济体在具有足够弹性和韧性的条件下,有一定的自我修复能力。但在东北,由于市场体制尚不完善,经济体资源配置的灵活度不足,自我修复能力比较弱。在经济下行情况下,产生比较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以致陷于困境。以上是关于体制病的分析。

(二)结构病:“失衡的格局”

除“体制病”外,另一个就是“结构病”,具体表现为3个方面:

1. 需求结构:三个层面的消费需求相对减弱

笔者从三个层面来“砸核桃”剖析:

第一层,从三省最终消费占全国比重的变化来看,1993-2013年这20年,黑龙江省由3.66%下降到2.65%,吉林省由2.09%下降到1.83%,辽宁省由4.62%下降到3.73%。

第二层,在最终消费中,居民消费比重下降:居民消费占最终消费(包括政府消费和居民消费之总和)的比重,1993-2013年这20年,黑龙江省由83%下降到62.49%,吉林省由83.68%下降到68.39%,辽宁省由80.02%下降到78.89%。

第三层,在居民消费中,除拥有较多国营农场的黑龙江省外,吉辽二省农村居民消费比重下降较多,仍按上述20年统计,吉林省由34.51%下降到26.17%,辽宁省由31.19%下降到17.15%。

此乃“结构病”之一。

2.三次产业结构:服务业发展滞后

2015年,整个东北地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37.6%,比全国平均水平(46.1%)低8.5个百分点,而更为值得忧虑的是,比2010年同样比值低6.3个百分点。尽管2016年三省服务业比重有上升趋势(从2017年政府报告来看,吉林提高3.1个百分点,辽宁称“逐步提升”),但服务业仍未成为该地区的支柱产业。此乃“结构病”之二。

3. 工业结构内部:重工业超高,新型工业滞后

由于历史原因,东北三省二产比重过高,二产中重工业超高。37年前,1980年笔者曾写过一篇论文《黑龙江省的轻工业为什么如此薄弱?》。 37年后,东北三省重工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在70%以上,而尤其是煤炭、石油、钢铁、有色等“原”字头比重过高,而新型工业发展滞后。这都属于结构调整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发展方式病:“粗放的模式”

1.“投资驱动型”经济特征明显

“发展方式病”主要体现在拼资源、拼人力、拼设备,增长方式粗放。东北“投资驱动型”经济特征明显。

请看事实。东北三省全社会固定资产年度投资额2003年为4212亿元,2004年为5580亿元,2005年为7679亿元,2006年为10520亿元,2007年为13920亿元,2008年为18714亿元,2009年为23733亿元,2010年为30726亿元,2011年为32643亿元,2012年为41043亿元,2013年46540亿元,2014年45899亿元,2015年40806亿元。前10年,投资与GDP之比大概平均在56.78%左右,最高的年份达到86%。这种经济增长模式还能继续下去吗?

2. “创新驱动型”经济尚未形成

技术创新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较弱。虽然,从研发力量来看,东北有一定基础(如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的信息和自动化专业水平较高),但相关产业却没有发展起来。据2015年国家高科技产业统计年鉴,东北GDP占全国的8.4%,然而高技术企业在全国的占比只有4.5%,高科技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也只有3.65%。 另据了解,2013年,东北地区研究与试验(R&D)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1.3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77个百分点。2014年不仅没有进步,反而有所下降。辽宁吉林黑龙江研究与试验(R&D)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为1.52%、0.95%、1.07%, 简单平均为1.18%。

3.实体经济乏力:非因“虚拟经济”过头

在信息革命时代,东北地区虚拟经济发展究竟如何?一部分同志认为“虚拟经济发展过头”,笔者认为是不过头的,不能把南方套到东北。笔者在沈阳报告中提出,要处理好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并提出讨论:东北实体经济发展乏力,“是不是因为虚拟经济发展的过头了?”中央提倡发展实体经济,这里涉及到究竟怎样理解今天的实体经济、东北要发展什么样的实体经济和如何发展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冷静地分析,实事求是地寻求结论。

关于结构病和发展方式病,中国东北振兴研究院副院长李凯教授另有专论,本文不再详细论述。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分析,可见,东北经济的问题不是一个“病”,而是“综合症”、“并发症”–体制病:“沉重的翅膀”;结构病:“失衡的格局”;发展方式病:“粗放的模式”。呼唤全方位的改革和转型。

二、国企增强活力与民营做大做强:“两翼齐飞”战略

《长期并存 比翼齐飞》是笔者在东北调研基础上撰写的关于“所有制结构”的论文,故对此情有独钟,多年来一直“念念不忘”。2013年在《包容性改革论》一书中进一步提出“包容国有与民营”, 并形象称“国有民营都是共和国的亲儿子”。全国如此,东北更应如此。

针对东北,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文件中,鲜明提出两点。第一,“国有企业改革切实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第二,“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这个文件是实事求是的,是符合东北实际的。其基本精神很明确:国有企业需要“增强活力”,民营经济需要“做大做强”。

因此,研究东北的国企改革与民营发展,必须咬定“增强活力”和“做大做强”这两个关键词,实施“两翼起飞”战略。(1)国有经济“一翼”如何“增强活力”?(2)民营经济“一翼”如何“做大做强”?(3)如何在“两翼起飞”中,促进国企与民企的交融发展?下面按这3个问题探讨。

(一)国有企业“一翼”如何“增强活力”?

国有企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以国有企业为基础形成的国有经济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习近平一再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2015年7月在吉林省考察时又指出:“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我们要向全社会发出明确信息:搞好经济、搞好企业、搞好国有企业,把实体经济抓上去”。

笔者在前面指出,东北经济困境,不是依靠上多少基建项目或资金扶植就能解决的。根本问题是体制问题,而其要害在国有企业,是东北沉重的“翅膀”。多年来,从上到下一直致力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并试图在困境中突破。在1997年,笔者也曾对吉林省(长春、四平、吉林以及吉林油田等地)调研,并撰写了《在困境中“突围”》一文,但是从现在来看,东北国有经济依然没有“突围”成功。

几年来,东北改革的“攻坚”之战打得十分艰苦,至今在一些方面改革仍处于“胶着”状态。要走出困境,须寄希望于实质改革。正如2016中央关于东北的文件重申的,“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治本之策”。而核心问题是国资国企改革,必须以“壮士断腕”之气魄,啃国企改革“硬骨头”。针对本文第二部分所揭示的国有经济活力不足、效益不佳的问题,这里就国有企业“一翼”如何起飞提出5点意见。

1.改革基点:打造“市场主体”,切实“增强活力”

为什么提出把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点放在“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进而“增强活力”?1994年笔者在主持完成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科研项目成果《现代企业创新论》中曾提出: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就是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由原来排斥市场的‘社会巨型科层’组织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具体到微观运行层次,就是把国有企业从庞大的行政机构的附属物塑造成真正的企业组织。” 今天,中国国企面临的最大的课题,依然是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要求,将自己打造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如果打造不成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确立。

东北地区作为我国的老工业基地,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所有制结构一直以国有企业为主。改革开放以来,为探索国企改革,多年来三省走过了从企业租赁制、资产经营责任制(辽宁创造)、企业破产制,到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沈阳金杯曾率先探索)的道路,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国企至今并未打造成市场主体。鉴于此,必须紧紧咬住“市场主体”这个核心命题,切实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使其成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支撑力量。

有论者主张东北必须以“做大比重”为核心命题,动机是好的,但于此地的实际并不完全符合,要实事求是分析。

前面曾提供数据:东北三省规模以上国有企业资产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资产比重:黑龙江64.69%、吉林54.09%和辽宁45.8%, 三省算术平均54.86%。不仅远远高于国有工业企业资产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额的比重,而且远远高于全国非金融国有企业资产占非金融全部企业总资产的比重。在这种特殊的经济区域中,国有经济比重已经不低了,应重在“增强活力”,而不宜以“做大比重”为主要目标。

对此观点再做三点说明,以免引起误解,以讹传讹:

第一,是局部不是全国。这里有个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问题。这里讲的是“东北地区国有企业”问题,并非讲的全国。就全国来讲,2015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这里不谈面上(普遍性)问题,而讲特殊性问题,即东北三省的问题。

第二,是“片区”而非某个特定“企业”。这里有个“片”与“点”的关系问题。上述观点,是就区域讲的,不是讲的某一个国有企业。就某些优质国企而言,该“三做”(做优、做强、做大)就“三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第三,是”比重“而非”控制力“。比重与”控制力“有关系但是两个概念。在中国,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的基石,主要在掌握国民经济命脉。在东北地区重在”增强活力“而非”做大比重“,并不意味着失去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带动力,相反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活力。

这样说,与东北国有企业的根本矛盾有关。国有资产比重如此之高,经济发展却持续走低,甚至出现整体亏损,为什么?表明东北国有企业的根本矛盾是活力不足、效益不佳。只有”增强国企活力“才是根本出路。

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给东北下的文件, “经”很好,但念得“不准”。文件下达后,笔者5次到东北调研(2016年5月、7月、8月、9月、12月)了解的实际情况是,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仍旧沿袭旧的思维,并未全面贯彻落实7号文件。政令虽然出了“中南海”但是没有“落地”,这种惯性运作应该纠正。要突破其中传统理念和既得利益的掣肘, 切实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让企业按照市场规律而不是靠别的规律来获得“起飞”。

2. 按两个系列分类推进:高飞、升级、停飞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两大类。其中,商业类又分成“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和“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的商业类”;公益类是指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的企业类别。据此,经济界一般把国企归纳为三类,即公益性国企、垄断性国企(包括自然垄断性国企和稀缺资源垄断性国企)、竞争型国企。以上是功能类别系列。

还有一个是按照经营状况,特别是盈利亏损情况分类,大体分为优质、中间和劣质企业。应按照国有企业功能类别和经营状况两个系列分类推进改革。鉴于三省地方国企主要是竞争性国企(垄断性国企主要在央企),可按照“做优、祛劣、提升中间”的分类思路推进:所谓“做优”,就是把优质企业做优做大做强;所谓“祛劣”,就是祛除劣质的企业;至于中间状态的企业,要提升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3.当前焦点:以“产权人本共进论”处置僵尸企业

“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且无望恢复生气的企业。据查“僵尸企业”一词是经济学家彼得·科伊提出的一个经济学概念。“僵尸企业”这个提法,可以意会,但不可深究,它不太准确,不太严格。如果所说“僵尸企业”真的成了“尸体”,真的“寿终正寝”,不再吞噬国家资源,不再吞噬人民血汗,那倒也是 “不幸之幸”。但现在的问题是,它没有成为“尸体”,而是继续以活体的形式给它“输血”、“输氧”、 “输液”,它继续“吞噬”人民的财富和血汗(即“吸血”的长期性和依赖性)。笔者认为它不是“僵尸”的 “尸”,而是“吞噬”的“噬”,把它叫做“僵噬企业”更贴切。

中国有多少“僵尸企业”?据国务院国资委报告,三年内要清除345家“僵尸企业”(这里都是国有企业,因为民营企业无人给它“输血”、“输氧”,有一种自我淘汰机制)。目前,东北地区国企问题的聚焦点,在如何对待国有经济中的某些“僵尸企业”上。2015年7-8月,我在东北调研时获知,仅东北地方国企就有好几百家国有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其中不少属于“僵噬企业”。这些“僵噬企业”已成经济的“毒瘤”,已经吞噬并且将继续吞噬大量的宝贵资源。我们不能只重视“显性”的国有资产流失,而忽视这种“隐性”的国有资产流失。现实是,重视“显性”者众(这是对的), 重视“隐性”者寡(这是不对的)。

如何处理“僵噬企业”?笔者于2010年出版了《产权人本共进论–关于国有制改革》一书。书中所提到的“产权人本共进论”的思路可以用于处理“僵噬企业”问题,一则解决“产”,一则解决“人”。具体来说,十个字:“保人不保企”、“淘企不淘人”。第一,对于“僵噬企业”坚决不保,该拔掉输血管的拔掉输血管,该拔掉呼吸机的拔掉呼吸机,不能再优柔寡断。第二,对于“僵噬企业”里的员工,要采取“保人”的方针。笔者从1986年起研究人本经济学。按《产权人本共进论》观点,对员工一定要保护、要尊重,多种渠道实现再就业或社会保障。

4.根据新的情况探索完善国有企业新的治理模式

习近平2014年底在分析国企存在的问题时指出:特别是有的国企内部管理混乱,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企资产现象大量发生,从近期揭露出来的一些国企中发生的腐败案件看,问题触目惊心! 东北问题尤甚,为此,必须根据新的情况探索完善国有企业新的治理模式。

一是按《公司法》规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虽然国有企业已经建立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形成的组织架构,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和经理层的管理作用发挥不够,随着下一步引进战略投资者、员工持股等改革的实施,企业治理结构的改革突出出来,建立公司现代治理结构迫在眉睫。

二是建立企业经理人员市场化选拔任用机制。东北地区受传统官本位体制的影响,不少地方“错把经理当官员”,尚未形成企业家市场选择和配置机制。可采取党组织“管资格”、企业家“参加竞聘”、董事会“择优选聘”的办法。实行企业家与企业双向选择。

三是寻求企业党组织建设与完善公司治理的统一。如何统一得更好,需要继续摸索。

5.建议设立“东北国企改革先行试验区”

2015年笔者曾建议中央在东北设立“国企改革综合实验区”。如果按照千篇一律、缺乏针对性的思路,国企改革很难突破。应该像当年邓小平同志在深圳的办法,划出一个特别区–“国有企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突破现行的体制和政策,用非一般的做法推进改革。搞是势在必行。但搞几个?搞多大?特别是搞到什么力度上?需要高层研究。

(二)民营经济“一翼”如何“做大做强”?

民营经济是东北经济发展的“短板”。中共中央国务院针对东北地区指出:“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强,使民营企业成为推动发展、增强活力的重要力量。”如何促进东北民营经济起飞呢?

1.“两平一同”:为民营经济起飞“开拓跑道”

所谓“两平一同”:一是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包括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包括信息)、管理。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融资难、贷款难,拿到土地也难,应在使用生产要素上平等。二是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做到起点一样、环境一样、负荷一样(现在东北企业办的社会机构仍近千家,负荷大不同)。一“同”是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里面的问题最多,民营企业的资产应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从而为民营经济起飞“开拓跑道”。

2.市场准入:鼓励民营“飞”进垄断性行业领域

放开市场准入,应遵循“非禁即入”的原则,即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都应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目前东北有些基础设施部门的民营资本投资微乎其微。在国家加大力度支持东北地区振兴的形势下,应大力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领域和其他垄断性行业领域,尤其是中央已经放开的电力、电信、交通(铁路、公路、航空、港口)、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食盐等领域,消除各种隐性壁垒,鼓励民营企业扩大投资。否则,国家加大东北投资,可能还会复制原体制,惯性运作而已。

3.稳定预期:保障民营企业“安心飞行”

现在,东北不少民营企业出现“预期”和“信心”问题,原因固然很多,但与缺乏产权保护的安全感有一定的关系。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已经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尤其在近年经济增速下降的情况下,这个制约力更加突出,引发的后果比较严重。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个由中央颁发的系统性产权保护文件。强调依法保护产权,有利于“稳定民营企业家信心”、“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预期”。 下一步必须严格保护企业家的“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以便保障民营企业“安心飞行”。

(三)探索国企与民企的交融发展

1.由“包容”走向 “交融”

前面分析的国有与民营,还是按两个板块“包容”在一起展开的,在新阶段,不仅要包容,而且要走向交融。包容是互不排斥,各自独立;交融是互相渗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包容基础上进一步交融的形式之一就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2003年,笔者曾发表一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新课题》的文章,主要针对产权结构的“三性”,一是“单一性”,即把中国经济看成“纯而又纯”的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将非公有经济视为与公有制经济格格不入的“异已力量”;二是“封闭性”,即把社会所有制结构和企业产权结构看成是一种封闭的系统,排斥不同所有制之间的相互渗透,更谈不到彼此之间的相互融合;三是“凝滞性”,单一性和封闭性的结果导致产权流动和交易的僵滞。

10年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从宏观层面审视,不仅就经济体制而言:混合所有制是公正的市场经济新体制的产权基础。 而且从社会体制改革分析: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社会共生”体制的经济支撑,尤其是从东北分析: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寻求由“包容”走向 “交融”的突破点。

2.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实行“四线并进”

如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实行“四线并进”。

第一条线,立足于国有企业,吸引民营资本、外资与国有资本融合。国有资本是东北最重要的资本力量。建议把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东北经济的微观基础来构造。 按相关规定,国企应集中于安全类、公共产品生产和服务类、命脉类和特定任务类等主要经营业务,其他非主营业务领域,特别是商业类即竞争较充分的领域,尽快向民营资本开放。明确提出“三可”:国资“可控、可参、可退出”,让民营资本进入组成混合企业。对此,东北民营企业家多有疑虑,唯恐出现“关门打狗”之事 ,应采取措施,予以疏导,研究怎么改变“混改”环境,防止堕入“混改”的陷阱。

第二条线,立足于民营企业,让国资、外资与其他民营资本融合。《决定》提出“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这是一个新的命题。调查发现,东北对此重视不够,实践中比较罕见,可从一些大型或较大型民营独资企业入手,吸引国资、外资与其他民营资本,逐步将其改造成混合所有制企业。但注意,要让“非公有资本控股”,否则民营企业缺乏积极性。

第三条线,立足于外资企业,让国资、民资与其他外资融合。总的来说,外资在东北总量较小,比重很低,估计下一步外资企业资本可能到东北扩张,需要研究如何利用跨国并购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问题。

第四条线,立足于企业员工,实行员工持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新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东北可在以下三类企业率先推进:第一类是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第二类是高新技术企业;第三类是科技服务型企业。在开展员工持股试点中,除职工以货币资本投入外,技术可以评估作价持股,人力资本也可以评估作价持股。

3. 把住“四关”,防止混合所有制被“异化”

在“混改”过程中,会不会有人借此侵吞国资或者民资?在东北确实出现过“侵吞”的问题,也出现过被错扣“侵吞”帽子而造成“混改”失败的案例。考虑到目前社会腐败情况,建议采取措施,提前预防和遏制。尤其要警惕党内腐败分子“假借改革以营私”,然后“倒打一耙”,把“异化”的责任扣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制度设计上。

具体来说,要严格把好四关:(1)资产评估关,评估要科学,既不能高值低评,也不能低值高评;(2)价格确定关,在资产科学评估基础上,制定底价,然后在竞争中形成均衡价格;(3)交易透明关,在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防止内幕交易;(4)资金到位关,产权交易后,资金及时到账,不能悬空虚置。 严格把好“四关”,防止把“混改”变成个别人“浑水摸鱼”的机会,不仅国有资本不能被侵吞,民营资本、外商资本、职工股本都不能被侵吞。对此,要规范运作、一视同仁。

三、对外开放与区内发展:“中外贯通”战略

在新的阶段 ,面对新的国际形势和东北的实际,如何把东北打造成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甚至打造成东北亚地区合作的中心枢纽地带呢?特别是依据东北的地缘优势,把对外开放与区内发展统筹协同,形成一体呢?这里提出一个“中外贯通”战略。

(一)实施“一带一路”:“中外贯通”

1. “一带一路”与俄蒙“两路”对接

在近年东北振兴讨论中,多位人士谈到了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问题,笔者是赞成的。从全国看,现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存在着一种偏向,即把“丝路”仅仅解释为“西向”开放(即向中亚以及中东等国家和地区开放),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对于 “一带一路”,需要把握四个“不只是”:(1)“一带一路”不只是中国人的创造,而是周边几十个国家人民共同创造的;(2)丝绸之路不只是指向西,而且也向东西南北四个方面。即使古代也不是只有一条“西向”的路。例如,笔者曾在吉林省安图县二道白河镇的天福街上,看到当年大唐王朝到“渤海国”的丝绸之路石头标记。当年到渤海国的丝绸之路,不仅到东北,而且到俄罗斯远东地区、朝鲜半岛、日本海等。(3)丝绸之路不只是到外国的某一个地方,而是到四大洲的很多地方。从广义上说,“一带一路”战略思想需要拓展中国周边东西南北几大地域方向。(4)“一带一路”不只是经贸交流,而且包括人文交流。

“一带一路”这篇大文章,东北要做,而且要主动融入并积极推进。根据上述“广义一带一路”观(而不是“狭义一带一路”观),东北应该意识到“一带一路”跟整个东北和东北亚的关系非常密切。应以东北为基点,推进向东、向西、向南、向北“四个向度”的“一带一路”建设。

从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重点、梯次展开研究,笔者在实际调研基础上逐步形成“六条线路”的构思。第一条线,战略起步点–中巴经济走廊;第二条线是中国与伊朗线;第三条线是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等中亚五国线;第四条线是中国与印度尼西亚线。最后两条线,分别是向南、向北实施:一条是中缅印孟经济走廊;另一条就是中国与俄罗斯、蒙古线。 尤其要把“丝绸之路”与俄罗斯的“亚欧之路”、蒙古的“草原之路”等其他国家的发展战略衔接起来。在中国境内称“丝绸之路”,到外国那边,可“一路两名”,要尊重多元文明。随着推进“一带一路”,在包容互鉴中共同组成“命运共同体”。

2.打造东北“三纵四横”多条经济带

东北开放虽然要全面贯通,但在区域上不应齐头推进、面面俱到,建议抓重点经济带、抓带上的关键节点城市,特别是核心城市。与上述东北向东、向西、向南、向北“四个向度”的“一带一路”建设相适应,建议打造东北三纵四横多条经济带。

三纵:(1)主轴线:把东北四个核心城市串起来: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出海口);(2)“东纵线”由中俄边境同江-佳木斯-牡丹江-通化-丹东(出海口);(3)“西纵线”,由中俄边境的黑河-大庆-通辽-锦州(出海口)。由此形成三条经济带。

四横:北面:中俄蒙交界的满洲里-哈尔滨-中俄交界的绥芬河(临近海参崴出海口);中间:中蒙交界的阿尔山-长春-延吉-“一眼望三国(中朝俄)”的珲春(接近出海口);南面:丹东(出海口)-沈阳经京沈高铁-阜新-朝阳-北京。

横向:除以上三条外,笔者2016年7月,到吉林南部做实地考察,从集安出境到达朝鲜的满浦,引起思考。建议打造一个满洲里到集安的通道,由中俄边境的满洲里经齐齐哈尔、大庆、哈尔滨、长春、四平、通化、到集安(对面就是朝鲜满浦),形成一条“满集(或满满)经济带”,将俄罗斯、蒙古国、中国、朝鲜、韩国和日本等贯通起来,以此经济带为纽带,进一步将东北地区融入东北亚经济发展大战略中。此构思在2016年8月哈尔滨“东北振兴”论坛提出,引起关注。

3.以“八大边口”为支点扩大沿边开放

东北的对外开放,从天然条件来看,辽宁有沿海“五点一线”,吉林、黑龙江虽然近海,但没有出海口。再考虑到内蒙古自治区的东部五市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因此可以沿边的开发开放,实现“中外贯通”战略 。

沿边的开发开放,建议以“八大边口”为支点:辽宁的丹东,吉林的集安、珲春,黑龙江的绥芬河、抚远、黑河,内蒙古的满洲里、二连浩特等。在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搞跨境经济合作(有的可在此地跨境经济合作区),以此向边境内外辐射。

4.因地制宜实施“手臂延长方略”

20多年前,联合国曾有一个大图们江开发计划。彼时,笔者曾在香港《经济导报》发表过建议设立跨国经济特区构想,但实施并不理想。鉴于情况比较复杂,笔者主张,目前比较可行的办法,是采用“手臂延长方略”,扩大东北地区对外开放。

2015年8月,笔者曾到中朝边境,了解中朝共同开发和共同管理的罗先经济贸易区(以下简称罗先区)的情况。整个罗先区面积890平方公里,其中一部分属于“中朝罗先经贸区”。通过双方合作共同管理,中国获得朝鲜罗先区若干码头几十年的使用权。从中朝边境的圈河口岸到罗先区港口修建50公里公路,可把货物运进运出。笔者称之为“手臂延长方略”:“公路相当于手臂,港口相当于手掌”。通过“手臂延长”,使“近海而不沿海”的吉林“借港出海”,打通进入日本海和太平洋的通道。

从圈河到罗先的开放实践中,受到启发,由此联想到,由中俄朝边境的珲春到俄罗斯的扎鲁比诺,是否也可以搞“手臂延长方略”呢?其他口岸也可因地制宜实施“手臂延长方略”。

5.东北向国内其他地区的开放

东北实施对外开放与区内发展的“中外贯通”战略,除以上之外,还有与国内兄弟地区的开放的问题。首先是跟京津冀的合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已决定把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21世纪第1个10年的大发展战略。东北与京津冀在基础设施联通、产业转移承接、生态环境联合保护等方面合作的领域和空间很大。环渤海经济区北面是辽宁,南面是山东。东北可与山东半岛经济带合作。

此外,东北南边的大连港、丹东港、营口港、盘锦港、锦州港、葫芦岛港可以直接跟上海、宁波航线往来,通过上海可以与长江经济带对接。同时落实辽宁与江苏、吉林与浙江、黑龙江与广东之间的省际对口合作。

(二)办好自由贸易区:“中外贯通”

1.为什么2015年建议创办自由贸易区

2015年笔者到沈阳机床和新松机器人公司(“机器人”权威专家蒋新松先生当年创办)考察。这两个企业是辽宁沈阳的“宝贝企业”。但是,沈阳机床拟将全球总部设在上海,新松机器人公司也将研发总部设在上海或深圳。辽宁沈阳好不容易有这么两个宝贝,为什么走?主要是政策、行政官僚体制束缚。他们反映在东北办事很难,申批很麻烦,到上海自贸区去办事,很快可以搞定。这种体制是人可以改变的。鉴于此,2015年,建议中央在东北设一个自由贸易区,给这些企业提供制度和政策的空间。

2.辽宁自由贸易区应“外溢化”

现在,在东北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已成为现实。2016年9月G20会议前,中央决定在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新设立7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辽宁被排在首位。

自2013年中国最高决策层决定在上海成立第一家自由贸易区以来,迄今已经批准11个自由贸易区,这些自由贸易区并非地方的,而是国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按照全球最新的规则来开展工作的,办事速度快、效率高,可以给企业提供制度和政策的空间。从“东北振兴”全局来讲,辽宁已经成为自贸区,下一步,两点建议:(1)建议将辽宁自贸区内涵“外溢化”、“东北化”,即不仅在辽宁省内的沈阳、大连、丹东等设自贸区,也可考虑在长春、哈尔滨设自贸区,弟兄3个共用自贸区政策有何不可?(2)自贸区可以在上海基础上有所创造,更好地为东北地区振兴服务,促进东北区域经济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

3.用自由贸易区倒逼体制改革

“自由贸易区”并非社会上误解的“自由贸易园区”。中央领导特意圈掉“园”字,为的是与国际接轨,寓意深刻,在东北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除了一般的贸易、投资、金融这些开放的功能以外,还可以倒逼国内的体制改革。

第一,倒逼政府自身体制改革。通过自贸区的创建,就可尝试按照新的规则遵循“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同时暂停实施某些法律法规),推动东北政府由管制型向中立型和服务型转变。

第二,倒逼国有企业改革。设立自贸区,首先就要为区内所有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现实是,东北的国有企业确有某种特殊待遇。设立自贸区将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的实施,倒逼国有企业改革。

第三,倒逼区内服务业开放。前些年,东北开放的重点在工业领域,服务业的很多领域尚未开放,设立自贸区,倒逼电信、交通等垄断性行业开放除此之外,倒逼区内竞争性产业开放。

第四,倒逼区内社会体制改革。随着自贸区新规则的建立,以保障劳工权益为标志的公民权利问题将会进一步落实,这就要求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第五,倒逼区内生态环境体制改革。自贸区新规则对环境的要求非常苛刻,促进环境保护制度。此外,还有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自贸区新规则对此要求也非常严格。

(三)扩大产业开放:“中外贯通”

1.发挥装备制造业开放优势

装备制造业是东北地区的一张“王牌”,曾被称作“共和国的装备工业部”。与其他地区相比,高铁车辆、核电装备以及造船等,力量雄厚。2016年7月,习近平同志到吉林调研,考察了两家装备制造企业:一家是中车长客,一家是东北工业集团长春一东离合器公司。前者是高铁生产企业。近年国内的高铁突飞猛进,海外市场也有很大需求,总理出访,首先推销的就是高铁。后者离合器公司制造配套的零件。随着中国下一步对外开放力度的加大,高铁、核电、其他装备成热烙商品。东北地区应抓住这个历史难得的机遇,成为整个国家参与新一轮国际产业分工的“新支点”。从中德工业园收到启发,东北除与东北亚合作之外,要与德国、瑞士、以色列等国合作。

2.补足服务业开放“短板”

服务业开放是经济全球化的新趋势。据《二次开放》一书数据,“近年来,货物贸易增速明显下降,但服务贸易却较快增长。2008年至2014年,全球服务贸易比货物贸易的年均增长速度约高1倍。2015年,我国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的比重比全球平均水平低8个百分点左右,比发达国家低10个百分点以上,尽管2016年的这一比重提升了3个百分点,但仍与世界发达国家有明显差距”。 前些年,东北开放的重点在工业领域,服务业的很多领域尚未开放(特别是一些垄断性的行业尚未开放),导致服务贸易滞后。据统计数据, 2015年东北全部进出口总额只有1358亿美元,占全国比重仅3.44%。全部进出口总额中,主要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比重微乎其微,服务贸易滞后已成东北产业开放和对外贸易的“短板”。

下一步东北开放应把服务业市场开放作为新的任务。重点抓三条:一抓服务业市场开放准入:首先是开放竞争性服务业,比如大健康产业(东北人参鹿、茸等中药、资源丰富)、旅游产业(长白山、大兴安岭等旅游资源丰富)、文化创意产业、教育培训产业等,同时推进垄断性行业(至少是垄断行业的竞争环节)开放,实现重点领域准入的突破。二抓服务业引资,一方面吸引国外资本(特别是东北亚资本)投资服务业;另一方面鼓励本地和关内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市场。三抓服务贸易,面向国际市场,在扩大货物贸易的同时,扩大服务贸易,逐步提高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的比重。

3.不可忽视的海洋产业开放

在吉林珲春一带考察,深感沉痛的历史教训:黑龙江、吉林本有辽阔的海岸线,但通过《瑷珲条约》、《北京条约》等,陆续丧失了通往太平洋、日本海的海岸线和出海口。未来国际竞争的重点在海洋。国土二字,不仅仅包括陆地国土,而且包括蓝色国土。好在辽宁有1443公里长的海岸线,发展海洋产业具有优势。前些年曾提出“五点一线”,“五点”指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辽西锦州湾沿海经济区(包括锦州西海工业区和葫芦岛北港工业区)、丹东临港产业园区、大连花园口工业园区等,“一线”即滨海路。应以“五点一线”为依托,大力推进渔业、海洋资源、港口建设、临港产业、海上旅游等产业开放,使海洋经济成为辽宁的一张开放“新牌”。

五、政府、企业家、1亿民众:“金三角”支撑战略

东北要振兴,必须要有战略支撑。这里提出以政府、企业家、1亿民众组成的“金三角”结构,作为战略支撑。

(一)政府:宜“服”不宜“主”

1. 务必由“政府主导型”走向“服务型政府”

长期以来,东北实行的是“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政府过多采取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政府权力的任性以及与市场的边界不清。如何使政府有权而不任性?就要推进权力职能的结构性改革,设法解决“政府主导型”问题。

老子《道德经》说: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乱)为”。 这个“辅”字颇有哲理,“辅”的深刻奥妙值得参悟参透。当代,这里讲的“圣人”,可以看成政府决策者或管理者。古代圣人讲究一个“辅”字。今之,政府可讲究一个“服”字,走向“服务型政府”,参透其中奥妙,自觉摆脱“政府主导型”模式,以此建立良好的经营环境。

既然政府变成“服务型政府”,那么,在经济活动里面,应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做到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服务之中,笔者建议保持包容与超然。比如前面提出的国企改革与民营发展:“两翼齐飞”战略,在 实施“两翼齐飞”中,政府应包容国有与民营,同时应超然一些。国企与民营之间如何摆平、站哪一边?“手心手背都是肉”,原则上说,建议中立公正(至于具体问题,则具体分析)。同样,在对待企业、劳工这两个方面,无论对企业(投资方)或者对(职工)劳方,也都要保持包容与超然,企业(投资方)与(职工)如何摆平,政府站哪边?“手心手背都是肉”,原则上说,也建议中立公正(至于具体问题,也具体分析)。

2. 着力解决政府职能“四位”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决定”作用和政府“更好”作用,表明要向政府干预型模式告别。受计划经济根深蒂固的影响,东北一些政府权力比较任性,表现在经济职能上“四位”(错位、越位、缺位、不到位)现象比较严重。应努力解决上述“四位”问题。“四位”之中重点扭住政府直接配置资源、管得过多过细即“越位”问题,无论是对国企,还是对民企,都不应搞“政府干预”。针对现在权力“干预过多”以及“吃卡要”的风气,应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尤其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凡能取消的一律取消,凡能下放的一律下放。与此同时,解决服务“缺位”“不到位”问题。

3.“三张清单”与避免“贿选案”重演

“三张清单”,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东北欲优化营商环境,须进一步放开放活市场,激发市场内在活力,这就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16年12月7日已审议通过,这是东北地区首部规范营商环境建设的省级地方法规,是一有力举措。在调研中感到,东北不少地方在推行PPP模式。在此情况下,更应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强化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鉴于东北一些地区政治生态恶化,应强调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建立权力的约束和监督机制,避免贿选案及其引起的连锁之类的事件重演。

(二)企业家阶层:宜“扶”不宜“除”

1. 提高对企业家阶层的社会尊重度

笔者在调研发现,东北地区现在对企业家阶层的社会认知度、尊重度不高,一些地方有所谓“关门打狗”说;一些地方前些年竟出现经理在企业被“除掉”的惨剧,后遗症犹存;还有的冤假错案至今并未解决。人们呼唤创造适合于企业家生存发展的政治环境。习近平早讲过:“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激发市场蕴藏的活力,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 笔者在调研中问过多位人士对习近平此语的看法,多回答“闻所未闻”。要落实习近平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对企业家的认知,此乃市场活力的来源也。

2. 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环境

企业家合法权益,一是权,二是益。关于权,笔者讲“复位就是让企业家在企业坐其位,行其权”。今天,东北企业权力方面面临复杂的关系。一些企业家在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方面的权力有被截留的现象,应设立企业家维权服务平台。关于益。今天,东北企业家的薪酬已经不是突出问题,主要是财富问题。应建立新的机制,让企业家专心创造财富,安心享有财富,遂心支配财富,放心传承财富。建好企业家权益之“巢”,自然就会“凤还巢”,甚至会引得新的凤凰来。

3. 社会容错与企业家自我纠错并举

李克强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企业家精神,调动全社会创业创新积极性,汇集成推动发展的磅礴力量”。 东北应率先完善对企业家的容错帮扶机制,对不涉及违规决策、没有不当利益输送,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容错的,应予以宽容。

与社会建立容错机制相向而行,无论是本地土生企业家还是外来的企业家,自身都要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净化、自我纠错的内在机制。而且,“社会越容错,自己越应自觉”,应加强自身修炼,特别是仁义、诚信、敬业等品质的修养和锻炼。有了这样一支企业家队伍,东北“金三角”支撑结构,就有了可靠的第2个“金角”。

(三)民众:宜“鼓”不宜“堵”

1.“鼓起”1亿东北人的士气

东北人民是有光荣传统的人民。无论在抗日战争时期坚持“十四年抗战”,还是解放战争时期建立可靠的“东北根据地”;无论是在抗美援朝时期“担起后方重任”,还是在“一五”时期156项国家建设“三分天下有其一”……东北人民都做出过突出贡献。今天,东北遇到困难,有些人产生悲观情绪、失望情绪,个别人甚至 “唱衰东北”,中央和地方党政应该扭转局面,奋力“鼓起”1亿东北人的士气,“唱兴东北”。由于东北腐败较重,矛盾重重,群众有些怨气,对此宜“疏”不宜“堵”。要改变事件出来后“一包围,二撒钱”的后发模式,提前做好疏解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前面。

2.改善1亿东北人的民生问题

民生问题是东北振兴的关键问题。2016年文件“破例”提出“允许地方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可以有序的转让部分地方国有企业的股权,所得收入用于支付地区的改革成本,来弥补社保基金的缺口”。这个“资产换保障”的思路是基于“人本”的,应该落实。除去与教育、医疗、就业、收入、社保、食品安全这“六大共性”问题之外,主要有四:(1)下岗人员再就业问题。虽然上世纪90年代和本世纪初“下岗潮”问题基本已经过去,但是近年因压缩“过剩产能”产生的下岗人员再就业问题突出;(2)工矿区、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问题;(3)“厂办大集体”职工的生活困难问题;(4)号召回东北或来东北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及生活问题。此外,从更大视野看问题,还有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等。无论如何要坚决守住民生底线,防止当地经济发展下行压力传导到民生领域。

3.驱动1亿东北人的自身发展

笔者在《人本结构论》中指出,应把“以人的发展为导向”作为结构转型和发展的基本导向。第一,从理论角度来分析,追求人的发展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而且是人类文明的最高价值。第二,从现实角度分析,“以人的发展为导向”是摆脱“GDP中心主义”惯性运作的理性选择。第三,从未来趋势分析,“以人的发展为导向”是适应新阶段国人需求变化的必然要求。

东北经济振兴,主体是“人”。近年来,东北人才外流是事实。怎样留住人才,而且能够吸引更多的外地人才?如何实现人的创新创业?这涉及到在“东北全面振兴”的新的阶段工作的落脚点放到哪里的问题。习近平同志在东北吉林讲“要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特别强调3个“人人”:“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东北全面振兴也必须把握这样一个根本导向。

从人的发展这一“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出发,需要科学把握“东北全面振兴”的大逻辑。对于“振兴驱动”不能做“单向度”的理解。要有全面的把握,笔者称之为“双驱动”:一则,通过全面振兴,驱动东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二则,通过全面振兴,驱动一亿东北人自身的全面发展。具体说,改变人自身的结构和素质,实现人的价值。在这个问题上,必须要克服狭隘化和“单向度”的传统思维。既要他人扶助,更要自我救赎;既要回味光荣,更要新的解放,让每一个东北人“心灵放飞”,把东北人从传统体制这个无形的笼子里解放出来,实现自身进步和发展。马克思说这是“新社会的本质”, 也是东北全面振兴的战略本质和“伟力”之所在。

(来自微信公众号“爱思想网”)

更新日期: 2017-07-12 19: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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