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官微“央行微播”11月19日宣布,人民银行决定于2015年11月20日下调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隔夜、7天的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分别调整为2.75%、3.25%。

央行表示此举是结合当前流动性形势和货币政策调控需要做出的,为加快建设适应市场需求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探索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发挥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让地方分支机构直接对地方金融机构SLF,有助于解决流动性分布不均衡的问题。利率的下调,有助于引导预期,降低融资成本。

所谓SLF,是央行的一种提供流动性的工具,主要功能是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长的大额流动性需求,期限为1-3个月,缺钱的机构可以跟央行申请,常备借贷便利以抵押方式发放。

相比央行其他投放流动性的工具,SLF的一大特点就是由金融机构主动发起,换句话说,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如果缺钱,就可以直接与央行进行一对一的交易。

央行早在2013年初就创设了SLF,但直至当年5月发布的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央行才首度披露有“常备借贷便利”这一货币政策创新工具,称其作用是“在银行体系流动性出现临时性波动时相机运用”。

尽管央行过去两年一直在扩围能够适用SLF的机构,但事实上,这一货币政策工具使用的频率并不高。

从今年5月央行开始按月公开“常备借贷便利操作表”,之后连续五个月,央行均未开展SLF操作,期末SLF余额为0。

取代SLF的,则是央行于2014年9月创设中期借贷便利(MLF),后者可以向符合宏观审慎管理要求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提供中期基础货币。央行最新更新的数据显示,10月央行对11家金融机构开展中期借贷便利操作共1055亿元,期限6个月,利率3.35%。10月末中期借贷便利余额5955亿元。

 

(来源:澎湃新闻)

更新日期: 2015-11-20 04: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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