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搜狐财经

12月29日,据《财经》报道,顾泰来与永安行达成专利授权,永安行已经支付了一年65万元的专利使用费,顾泰来也于12月27日撤销了此前的侵权诉讼。

据报道,双方专利授权合同显示,10万辆车以内,永安行每辆车每年支付13元授权费,约为每辆每天3分钱;超过100万辆时,授权费降至每辆车每天1分钱。

合同中写明,专利授权期为2017年至2033年,即截至专利终止日。将支付专利费用的共享单车数量,将以永安行每年4月公布的年报数据为准。

双方合同还显示,永安行获取专利授权是为了“发展新业务”。但顾泰来称,永安行支付的专利授权费用包括其已投放的共享单车。其提供的凭证显示,永安行于9月1日向其支付65万元,而早前永安行2017年财报称已投放5万辆共享单车,刚好与65万元的授权费用吻合。

而对此,外界普遍的关注点在于永安行是否承认了侵权,并为侵权支付授权费用。曾有专家称顾泰来的专利是共享单车行业基础专利,可被认定为商业模式专利。如果侵权事实成立,将对整个共享单车行业产生巨大影响。

而根据此前报道,ofo和摩拜单车预计数量总计近2000万。假定ofo和摩拜要为此专利付费,按照每车每天1分钱计算,两家每年共需支付7300万的专利费用。

12月29日下午,永安行就此事给出回应:

1. 本和解协议主体为永安行股份公司及顾泰来,不涉及永安行低碳科技。前述和解协议主要系基于永安行股份认为顾泰来所拥有的无固定取还点的专利,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如显示功能等。永安行股份希望在未来共享单车新业务中应用到这些专利技术,因此与顾泰来签订了和解协议,且永安行股份已向其支付了陆拾伍万元的专利使用费。

2. 永安行股份的主营业务为有桩公共自行车,前述和解协议仅在永安行股份的未来开展共享单车新业务有关,与永安行股份目前的公共自行车无关。

3. 永安行股份不存在侵犯顾泰来拥有的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的专利的情形(详见2017年5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这一判决已经披露了),且该等诉讼已经终结。

4. 永安行股份与顾泰来签订的和解协议,所涉金额较小,未达到披露标准。该所涉金额对永安行股份2017年利润影响极小。

永安行在回应中明确否认有侵权行为,永安行表示此和解协议主体为永安行股份公司及顾泰来,不涉及永安行低碳科技,即与永安行共享单车业务无关,也与哈罗单车无关。

永安行支付的65万元是购买了顾泰来的专利授权,且永安行并未存在侵犯顾泰来专利的情况,纯粹是为了未来“开展新业务”的需要。永安行称由于金额较小,未达到披露标准,所以未对外界公布。

永安行的这番回应与《财经》报道有部分出入,具体的情况还需进一步探实。或许永安行今年的65万元授权费就是以5万辆车为基数计算,因为合同中的时间节点是每年4月,阿里系在12月份才代替永安行成为永安低碳科技的控制人。

据悉,顾泰来和永安行的专利纠纷从今年4月就已开始,双方剑拔弩张、互不相让。

百度百科显示,顾泰来是国家”千人计划”海外特聘专家,江苏先联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创始人。据有关报告,顾泰来毕业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获计算机工程学博士学位,2006年回国创办江苏先联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顾泰来于2010年申请“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的专利。此专利主要是针对现有的公共交通体系存在的问题,但之后共享单车发展迅速,而顾泰来认为多家共享单车企业均涉嫌侵害自己的专利权。

2017年4月,在永安行上市前夕,顾泰来在苏州、南京和北京起诉永安行专利侵权,永安行为此不得不暂停IPO。

2017年6月6日,苏州中级法院曾作出原告缺席判决,判定永安行共享单车系统不落入顾泰来的专利保护范围。7月31日,永安行宣布胜诉重启IPO,并于8月成功上市,成为 “共享单车第一股”。

顾泰来对败诉结果不服上诉,并在北京和南京起诉。永安行则称其不侵权,并指称顾有“滥诉”和“阻挠上市”行为。

此次和解貌似是纠纷的完美结局,但却再次映射出共享单车领域存在的专利问题,而这把剑还一直悬在各家企业的头顶。

《财经》在报道中也指出,顾泰来表示,市场多家共享单车企业均涉嫌侵权,本次专利授权仅为初步胜利,且授权费用极低,原因为其不愿被称“专利流氓”。

这一专利纠纷是否会波及整个共享单车行业,还待后续进展。Bianews也就是否收到专利授权要求咨询了ofo、摩拜,尚未得到两家公司的确切答复。

更新日期: 2017-12-31 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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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链接: 共享单车专利案:永安行5万辆车支付65万,那ofo摩拜近2000万辆车支付多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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